用兵原則

用兵原則
所謂「用兵」,就是運用戰力,遂行戰爭。
用兵的目的,是迫敵屈從我之意志。
用兵主旨,是「全軍破敵」。以最低的作戰損耗,換取最高的戰爭成果。孫子兵法云:「全軍為上,破軍次之。」又云:「兵不頓而利可全。」(謀攻篇)

企業經營的用兵,必須考慮自己的人力、素質、資源,組合投入戰場中,而獲得最大的戰果。譬如有些大型公司,每年投入經營費用好幾千億,每年結算盈餘才一二億;有些小型公司每年只投入幾千萬費用經營,一年結算盈餘雖也只幾千萬而已,但卻已創造出一個資本額的利潤。
孫子兵法云:「兵非貴益多也,雖無武進,足以倂力料敵、取人而已。」(行軍篇)
用兵作戰並不在於兵力眾多,而在於精與適用。如果殺雞用牛刀,反而礙手礙腳,還殺得不精緻。

兵貴勝,不貴久。(作戰篇)
軍事作戰講求速戰速決,企業經營亦何嘗不是要講求速戰速決?現代市場瞬息萬變,只有在瞬間窺破好機,迅速掌握好機,迅速集中全力出擊,迅速獲取戰果,才能獲得勝利。另外,如果能準確掌握季節性需求,迅速推出新潮的產品,領先市場潮流,必能創造佳績。

主動原則

主動原則
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,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。故善戰者,致人而不致於人。(虛實篇)
主動是在作戰指導上保持我意志之自由,倂操縱敵人意志,使其追隨我之意志,進而使敵之行動,追隨我之行動。

企業經營,越來越複雜,所謂「商場如戰場」,企業經營好像作戰一樣。目的是求生存,求生存之道,乃在打敗敵人,也就是佔有市場,才能創造利潤,永續經營。因此,對是長的經營應當保持對是長的敏感度,經常觀察市場的變化與趨勢,抓住消費者真正的行為與動機,以創造新的產品或服務來滿足瞬息萬變的消費行為,逐步提升市場佔有率,成為領導品牌。

一旦成為市場領導品牌,接下來就要鞏固市場地位,尤其更要戰戰兢兢,如履薄冰,因為此時是「樹大招風」,周圍都是敵人,此階段更是要在市場上確保「主動」,不斷創新產品,讓敵人永遠在後面追隨。這就是「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,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。故善戰者,致人而不致於人。」的精義。

授權原則

授權原則
將 能而 君不御者勝(謀攻篇)
君命有所不受。(九變篇)

孫子認為戰場指揮官調度行事,自有其研判的分寸,上級切勿凡事干涉,應讓指揮官有獨斷專行的權責。這種觀念就是現代管理的「權限委讓」,也就是授權原則。ㄧ個有能力的企業主管正在全力向前衝刺時,最怕的是來自上級長官的不當指示與限制,縱然有在高超的智慧和管理能力,也會寸步難行,陷入泥沼之中,使全盤計畫前功盡棄。所以,企業界老闆應有適當的授權,以利各員工主管能充分展現其能力。

謀略原則

謀略原則
孫子曰:故上兵伐謀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(謀攻篇)
又曰:是故百戰百勝,非善之善也﹔不戰而屈人之兵,善之善者也。
孫子認為戰爭的用兵,最上策是以謀略取勝,其次是運用外交手段,最後不得以才發動軍事的武力戰。因為武力戰的百戰百勝,非善之善也﹔不戰而屈人之兵,才是善之善者也。
打仗要贏得勝利,在兵不刃血原則下擊退敵人,這不是靠人力的多寡,物質的充沛,武器的精良,而是靠運籌帷幄的奇謀智略,尤其是弱勢企業或國家更是要以智勝敵。
企業經營,首重戰略,由戰略擬出戰術手段,最後付諸行動,而這些戰略的開展都需要靠謀略與外交技巧。

理念原則

理念原則
道者:令民與上同意;可與之死,可與之生,而民不畏危也。(始計篇)
企業的經營理念是指導企業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基礎,企業經營者對於企業的「創業宗旨」、「經營使命」、「管理策略」、「管理方法」必須有明確的、全盤的基本認識,這就是孫子兵法所謂的「道」。
經營企業和經營國家是一樣的,必須有一個「中心思想」,在企業要有「經營理念」,有正確、完整、適切的「經營理念」,全體員工才能一致推動共同的事業。但「經營理念」必須是「令民與上同意」,才能「可與之死,可與之生,而民不畏危也。」
現代企業的經營理念,強調:提高顧客滿意度;創造顧客的滿足;顧客第一,顧客優先;我從一些上市公司取得所謂公司「經營理念」,給大家參考:例如

中鋼:
增進社會福祉:秉持「取之社會,用之社會」的態度,達成「己利利人,己達達人」的目標,確立企業存在對社會及國家的貢獻。
落實實際績效:講求工作效率,提升經營成果,發揮整體績效,達成企業目標。
發揮群體力量:對內重視協調合作,發揮團隊精神,努力達成目標;對外與下遊業者合作、謀求共同利益,促進我國鋼鐵工業發展。
講求人性管理:視員工為企業的寶貴資產,協助其智能提升與成長,獎勵其發揮創意與進取心,尊重其工作尊嚴,重視其應得權益,使能與公司同心,貢獻心力。